对此,律师表示,该类事件中,若商家明知买家购买此商品是为了侵害他人财产权利,仍然积极提供并售卖商品,对第三人造成财物损失的,卖家和买家应当对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网友反映——
多家电商平台均有铁蒺藜销售
有电商标注“报废车胎神器”“专治乱停车”
据了解,这种三角钉又名铁蒺藜,由两个尖锐的三角形铁片拼合而成,形成4个尖刺,扔到地上时总有一面尖刺朝上,如果车辆经过被扎上,轻则胎面受损,重则轮胎报废。
律师说法——
平台对商家销售的商品负有审核义务
发现宣传违法用途的违规商品应及时下架
近年来,国内已有多起恶意使用三角钉损毁他人车辆被判刑的案例。
2023年,广西省河池市一男子因分多次将三角钉抛撒在多个车流量较大或进出城路段,造成16个被害人27辆车被三角钉扎破轮胎,其中一辆小货车还发生车辆侧翻的严重道路交通事故,最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2024年,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的一玉米地被人为放置三角钉,扎破多辆收割机轮胎,该案于近日宣判,被告人获刑六个月。
陕西稼轩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舒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七款规定,广告不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本案中,商家以“专治乱停车”“毁胎神器”等隐晦宣传,可能会诱导消费者购买从而实施破坏他人财产的行为,违背社会良好道德风尚,从而受到市场监管部门的处罚。
王舒表示,若卖家明知买家购买该商品是为了侵害他人财产权利,仍然积极提供商品,买受人也明知自己要实施的用钉子扎别人轮胎的行为是违法的,双方仍然继续交易,并且双方存在明显异常的交易行为,如采取保密发货,可认定双方属于恶意串通;如买家对第三人造成物品损失,卖家和买家应当对第三方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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